刑事司法制度改革
刑事审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程序,被判定有罪人的自由和财产受到限制,在保留死刑制度的日本可能还会导致被剥夺生命。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必须充分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①打破“人质司法”
嫌疑人和被告人被长期扣留,是日本刑事程序中存在的实际状况,这显然不符合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由于与日常生活分开,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健康与经济方面均处于不利状况,这给防御准备带来了困难,还会成为滋生冤案的温床。这种状态,即使在宪法和国际人权法上也属于重大问题,这种被指责为“人质司法”(Hostage Justice)不断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批评。
起诉前的拘留期限自逮捕之日起最长可达 23 天。按照规定,候审的在押人员(未决羁押者)应当被关押在法务省管辖的看守所,但事实上有很多都是被关押在搜查机关的警察拘留所(代用监狱)内,日夜都在警察的管控下,这样便于接受审讯。
即使在起诉后,许多被告人在未获准保释情况下等来首次公审日期,尤其是否认指控(犯罪嫌疑)的被告人的拘留期间,有时甚至长达一年以上时间。日辩联呼吁实施废除代用监狱,以及以担保保释为原则修订刑事诉讼法等未决拘押制度的改革。
②审讯全过程实现可视化
搜查阶段的审讯是在所谓的“密室”中进行,不允许律师在场。搜查官采取威胁恐吓、利益诱惑的手段进行非法和不当审讯,作成的供述记录有很多是违背意愿的。即使在公审中提出这是非法、不当审讯的主张,由于没有客观的证明手段,也有可能成为冤案的原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日辩联一直呼吁审讯的可视化(对审讯全过程进行录像)。
根据2016年5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对裁判员审判对象案件和检察官独自搜查案件中限制人身自由后的嫌疑人审讯进行全过程录像。但是,这种对象在整个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仍然很低。此外,还设有不用录像的例外事由的规定,如录像设备故障、由暴力团成员引起的案件等。此外,对未在押的嫌疑人(未被逮捕的嫌疑人)和参考人(嫌疑人以外的人)的审讯也属于对象外。
日辨联呼吁修订刑事诉讼法,必须对包括未在押的嫌疑人和参考人的所有案件审讯的全过程进行录像。
③扩大嫌疑人国选辩护制度
在刑事辩护中,嫌疑人阶段的早期防御准备非常重要。在日本,过去很多嫌疑人都是在没有辩护律师帮助的情况下接受警察审讯,这显然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为此,日本全国各地的律师协会自1990年起就开始了“值班律师制度”,根据被捕者的请求派出律师。该制度规定值班律师的第一次会见是免费的,运营费用是用日辩联和律师协会的会员费支付。
日辩联呼吁国家实现的嫌疑人阶段的国选辩护制度,自2006年开始实施以来,顺序扩大了对象案件,现在处于“向嫌疑人发出拘留证时”的状态。此外,日辩联还呼吁将官方辩护制度扩大到适用逮捕后的嫌疑人,并致力整建应对这方面的准备措施。
④废除死刑制度和刑罚制度改革
生命权利是基本人权核心的权利。国家通过死刑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是对人权的最严重侵犯,一旦被执行死刑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由于存在产生冤案的可能性,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已废除了死刑制度,日本也多次受到国际人权机构废除死刑的劝告等,日辩联也一直在呼吁废除死刑制度,并提出了包括创设替代刑的具体的制度建议。
⑤有关包括废除死刑在内的整个刑罚制度的改革活动
日本是至今仍保留有死刑制度的国家。
日辩联采纳了2016年拥护人权大会上“呼吁包括废除死刑制度在内的整个刑罚制度的改革宣言”。该宣言提出尽全力实现①整个刑罚制度的改革,②废除死刑制度及替代刑罚的制度设计,③完善防止刑满释放者的再犯罪和回归社会的法律制度。接受该宣言后,2017年6月成立了“实现废除死刑和相关刑罚制度改革实现总部”,并开展各种相关活动。